破产清算

当前位置 /首页/公司经营/破产清算/列表

破产债权申报的条件有什么

破产债权申报的条件:
1、须为以财产给付为内容的请求权。
2、须为以债务人财产为受偿基础的请求权。
3、须为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成立的对债务人享有的债权。
至于债权的到期时间,不影响申报资格。根据破产法的规定,未到期的债权,在破产案件受理时视为已到期。
4、须为平等民事主体之间的请求权。
5、须为合法有效的债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六条 未到期的债权,在破产申请受理时视为到期。
利息的债权自破产申请受理时起停止计息。

破产债权申报的条件有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