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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企破产清算期间员工的保险怎么处理?

国企代表着我们国家经济发展的最前沿的水平,也掌握着国家的命脉。相信很多朋友在选择工作时大多都会被国企的各种福利所诱惑吧。当然,作为在上市企业中最有地位的公司,国企破产清算期间员工的保险制度也是相当完善的,下面就跟着小编来了解一下。

国企破产清算期间员工的保险怎么处理?

一、公司倒闭清算期间,员工的保险怎么处理

单位破产倒闭后,该公司员工的社保可按照灵活就业人员的身份缴纳

(一)灵活就业缴费按规定应由本人选择提出申请,或由破产清算组在破产清算终结时通过职代会同意,方可整体按灵活就业缴费。

(二)由于该县国有企业集中破产失业人员多,失业金积累少,财政困难,不能使所有失业人员及时享受失业待遇,县政府决定分期分批享受。如果尚未领取失业金,重新就业后,将不能再享受失业待遇。

(三)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及时缴费,跨年度欠费不允许补缴。今年4月,洛阳市人社局为了规范灵活就业人员按时足额缴费,

以前已缴费但未接续到灵活就业户的,仍按原单位缴费,转入灵活就业户后,按灵活就业缴费。

二、公司倒闭后可以领取失业金吗?

企业破产后,不能及时就业,又没有申请自谋职业的,如符合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条件,则可以依法享受失业保险待遇。企业破产后,其原有职工可分为三种情况:

第一,一部分职工在企业破产前或之后及时找到新工作,实现再就业,这部分人不能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第二,国有企业破产时,一部分职工申请自谋职业,不再保留国有企业职工身份,对这份人发给一次性安置费,不能再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第三,只有在企业破产后,既没有及时重新就业,又没有申请自谋职业,同时又符合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条件的,才能依法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员工可以选择按照灵活就业人员的身份缴纳,或者不再继续缴纳社保,从而在其未找到工作前享受到政府所给予的失业财政补贴。应该注意的是,如果在国企清算处理过程结束后,失业者若想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必须主动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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