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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权代理的追认方式有哪些

关于追认的方式,追认可以通过明示的方式作出,例如通过语言、文字或其他方式方法直接进行意思表示,只要能清楚的表明被代理人的意思即可。追认还可以以默示的方式作出,例如:行为人没有经过被代理人的授权,而出售被代理人的财产,但是事后被代理人却接受了出售财产所得的款项。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一条,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行为人实施的行为被追认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无权代理的追认方式有哪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