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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办理分公司

设立分公司,首先必须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由公司的权力机构作出决议;其次要选定分公司的住所,取得使用住所的权利;然后向分公司所在地的公司登记机关提出设立申请。
申请设立分公司应当提交的文件有: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设立分公司的申请书;
(2)公司章程以及加盖公司印章的公司营业执照的复印件;
(3)分公司营业场所的使用证明;
(4)如果分公司的经营范围有涉及批准内容的,同时应提供政府有关批文。分公司的登记事项包括:名称、营业场所、负责人、经营范围。分公司的经营范围不可超出本公司的经营范围,分公司的名称有本公司的名称家所在地名和分公司字样组成。
《公司法》第十四条 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怎样办理分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