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管理

当前位置 /首页/公司经营/经营管理/列表

公司合并税收政策有哪些?

1.企业合并的流转税处理

公司合并税收政策有哪些?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规定:纳税人在资产重组过程中,通过合并、分立、出售、置换等方式,将全部或者部分实物资产以及与其相关联的债权、负债经多次转让后,最终的受让方与劳动力接收方为同一单位和个人的,仍适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资产重组有关增值税问题的公告》的相关规定,其中货物的多次转让行为均不征收增值税。资产的出让方需将资产重组方案等文件资料报其主管税务机关。

2.企业合并的土地增值税处理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土地增值税一些具体问题规定的通知》规定:在企业兼并中,对被兼并企业将房地产转让到兼并企业中的,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

《关于企业改制重组有关土地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规定:按照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两个或两个以上企业合并为一个企业,且原企业投资主体存续的,对原企业将国有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变更到合并后的企业,暂不征土地增值税。

3.企业合并的契税处理

《关于进一步支持企业事业单位改制重组有关契税政策的通知》规定: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公司,依照法律规定、合同约定,合并为一个公司,且原投资主体存续的,对合并后公司承受原合并各方土地、房屋权属,免征契税。

4.企业合并的个人所得税处理

如果企业股东为自然人,或者为个人独资企业或合伙企业,则涉及到个人所得税。

根据财税、国家税务总局公告规定,符合特殊性税务处理条件的,被合并方是不需要进行清算。在会计账务处理中,被合并方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中有关数据,基本上按原账面数额移植到合并方企业,在此过程中“未分配利润”没有发生分配行为,不需征收个人所得税;如果在免税重组过程中,合并方账务处理时对“未分配利润”做了转增股本处理,则需要征收个人所得税。

5.企业合并的企业所得税处理

企业合并分为一般性税务处理和特殊性税务处理两种情况。

企业合并之后,公司的税收根据财税和国家税务总局的公告进行各项税收的处理,符合相应的条件的情况,根据规定的条例进行税收的征收,包括企业的税收和个人的税收都是需要的。

TAG标签:税收政策 合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