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分公司往来是否交税 法录帮 经营管理 2.34W 大中小设置文字大小 不需要。总分公司往来不涉及缴税问题。《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四条规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纳税人。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扣缴义务人。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缴纳税款、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 TAG标签:往来 分公司 经营管理 交税 公司经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