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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公司如何授权分公司签合同?

总公司如何授权分公司签合同?

一、总公司如何授权分公司签合同?

总公司授权分公司签合同需要签署一份委托协议或者委托的合同。总公司可以授权分公司签订合同,分公司可以自己的名义对外签订合同。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分公司,在业务、资金、人事等方面受总公司的管辖,在法律上不具有法人资格,从根本属性上来讲,其属于总公司的一个分支机构。

二、分公司和总公司的区别是什么?

1、二者的法律地位不同

分公司具有单独的主体资格,享有单独的法人地位。分公司则不具有单独的民事和商事主体资格,不具有法人资格。分公司是单独的法人,拥有自己单独的名称、章程和组织机构,对外以自己的名义进行活动,在经营过程中发生的债权债务由自己单独承担。分公司则不具备企业法人资格,没有单独的名称,其名称应冠以总公司的名称,由总公司依法设立,只是公司的一个分支机构

2、二者的名称称谓不同

分公司不具有单独的名称,子公司有自己单独的名称。分公司名称需要加母公司的名称;子公司可以自行起名称,不需要加母公司的名称。分公司其名称中虽有公司字样,但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公司。而子公司与一般的公司无异,母公司持有分公司的股份,更多的联系还是存在于利益方面。

3、二者的经营范围不同

公司经营范围不得超出母公司的经营范围,子公司可以自行选择经营范围,一般无限制。

4、二者设立的程序不同

分公司的设立程序与一般意义上的公司设立程序不同,设立分公司只需办理简单的登记和开业手续。而子公司需要按照正常规定进行申请和设立。

我国对于分公司和总公司之间的关系和双方分别拥有的权利是有着明确的规定的,如果分公司想要去签署一份合同时,需要在总公司授权同意的情况下签署才是合理的行为,如果每次都需要授权的可能会比较麻烦,可签署一份长期的授权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