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赠与人的任意撤销权是否可以放弃呢

赠与人的任意撤销权是指赠予的东西尚未交付之前,债权人可以请求法院予以撤销的权利,赠与人可以撤销。
撤销权的规定实际上是任意性规定,非强制性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排除。因此除“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外,赠与方若“承诺放弃任何情况下的撤销权”对自己发生合同上的约束力,产生合同效力。对赠与人具有约束力。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赠与人的任意撤销权是否可以放弃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