缔约过失责任的含义是什么 法录帮 经营管理 1.33W 大中小设置文字大小 缔约过失责任是指订立合同过程中,缔约一方当事人因违反诚实信用原则所应承担的先合同义务而造成对方信赖利益损失时,应当承担的赔偿责任。其是由法律规定的赔偿责任。其主要的情形有:1.恶意磋商。2.订约欺诈。3.侵犯商业秘密行为。【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条: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对方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一)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二)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三)有其他违背诚信原则的行为。 TAG标签:责任 缔约过失 公司经营 经营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