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公司能作为诉讼主体吗? 法录帮 经营管理 1.08W 大中小设置文字大小 律师解析:分公司可以作为诉讼主体。分公司作为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虽不具有法人资格,但完全具备了民事诉讼法规定的诉讼主体条件:(1)依法设立;(2)领取营业执照。因此分公司也具有民事诉讼当事人的资格,能够作为案件的诉讼主体。但是这里需要注意的是,分公司虽然能作为诉讼主体,但是分公司不能承担民事责任,民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一条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作为民事诉讼的当事人。法人由其法定代表人进行诉讼。其他组织由其主要负责人进行诉讼。 TAG标签:主体 分公司 诉讼 公司经营 经营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