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管理律师解答

分公司能否作为诉讼主体

虽然分公司无独立的法人人格,但在实践中,经过登记并领取了营业执照的分公司也可以以自己的名义独立从事经营活动,而且总公司一般也会为其划拨一定数额的资金和财产,分公司在此资产范围内为自己的行为承担责任。为了保护分公司的交易相对人的利益,基于程序法高效、便捷的原则,我国民事诉讼法对分公司的诉讼主体资格予以认可。相对方可以选择分公司作为民事诉讼的被告,当分公司被判履行特定财产给付义务、但其资产不能足额给付时,胜诉方可在执行阶段要求总公司履行相应义务。

分公司能否作为诉讼主体

法律依据:《公司法

第十四条

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