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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股权转让印花税扣缴义务人

当企业股东将手中股权根据个人需要以及相关法律规定,可以将手中的股权转让给他人的。个人股权转让涉及到的税种是印花税,但是个人股权转让印花税扣缴义务人是谁呢,股权转让中的纳税人要根据实际的情况来确定,不同情况纳税人也是不同的。详细的内容随本站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个人股权转让印花税扣缴义务人

一、个人股权转让印花税扣缴义务人是谁

股权转让的扣缴义务人是受让方。《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管理办法(试行》第二条规定:个人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以股权转让方为纳税人,以受让方为扣缴义务人。依据《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管理办法(试行》第六条的规定,扣缴义务人应于股权转让相关协议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将股权转让的有关情况报告主管税务机关。扣缴义务人是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义务的单位和个人。如企业为员工代扣工资个人所得税,企业就是扣缴义务人。

二、哪些行为属于股权转让行为

《办法》第三条规定了七类情形为股权转让行为:

(1)出售股权;

(2)公司回购股权;

(3)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新股时,被投资企业股东将其持有的股份以公开发行方式一并向投资者发售;

(4)股权被司法或行政机关强制过户;

(5)以股权对外投资或进行其他非货币性交易;

(6)以股权抵偿债务;

(7)其他股权转移行为。

以上情形,股权已经发生了实质上的转移,而且转让方也相应获取了报酬或免除了责任,因此都应当属于股权转让行为,个人取得所得应按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三、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被投资企业在股权转让过程中需要履行哪些义务

(一)事先报告义务

《办法》第六条规定,扣缴义务人应于股权转让相关协议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将股权转让的有关情况报告主管税务机关。

《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被投资企业应在董事会或股东会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与股权变动事项相关的董事会或股东会决议、会议纪要等资料。

(二)纳税申报义务

《办法》第二十条规定了在股权转让行为发生后,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应在次月15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三)事后报告义务

《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被投资企业发生个人股东或股东所持股权变动的,应在次月15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含有股东变动信息的《个人所得税基础信息表(A表)》及股东变更情况说明。

但大多数是股权转让中的受让方。但是实际的股权转让中,很多纳税人不清楚该行为也需要缴纳股权转让印花税。这样会给企业和个人带来不必要的麻烦和后果,所以,本站小编提醒大家应明确自己再股权转让中是否应该缴纳印花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