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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申购新股条件

申购条件:要在申购日前2天的再往前推20天内,要持有超过日均1万元的证券市值是申购新股的前条件。不足1万元的,不满足申购新股条件。沪市的每1万元市值配给一个签,一个签到对应1000股;深市的每1万元配给两个签,一个签对就为500股。市值在申购日可重复使用。在申购日当日,还必须有可以用于申购新股的可用资金。登录账户,输入个股的申购代码,系统会根据自己账户的情况,自动计算好自己账户的可申购数量。如果数量显示为零的,则不能参与申购。
资者持有的市值指T-2日前20个交易日(含T-2日)的日均持有市值(T日为申购日,下同),包括本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市值,不包括优先股、B股、基金、债券或其他证券。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不包括在申购市值范围内。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八条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股票申购新股条件

法律依据:《公司法

第一百三十三条 发行新股的决议

公司发行新股,股东大会应当对下列事项作出决议: (一)新股种类及数额; (二)新股发行价格; (三)新股发行的起止日期;(四)向原有股东发行新股的种类及数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