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股东抽逃出资的认定 法录帮 股权 1.41W 大中小设置文字大小 对股东抽逃出资行为的认定:1、制作虚假财务会计报表虚增利润进行分配;2、通过虚构债权债务关系将其出资转出;3、关联交易;4、其他方式。【法律依据】《公司法》第二十八条,出资义务,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TAG标签:公司经营 股东 股权 出资 认定 抽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