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企业分立程序 法录帮 公司变更 2.13W 大中小设置文字大小 国有企业分立程序:首先,需公司股东会或股东大会特别决议通过;其次,订立分立协议;再次,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第四,通知债权人;最后,需要办理登记手续。《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五条:公司分立,其财产作相应的分割。公司分立,应当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分立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TAG标签:公司经营 国有企业 公司变更 分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