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企业减资需要公告吗 法录帮 合伙联营律师解答 2.72W 大中小设置文字大小 合伙企业减资需要公告,公司应当自作出减少注册资本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在报纸上至少公告3次。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第一次公告之日起45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法律依据:《合伙企业法》第三十四条 合伙人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决定,可以增加或者减少对合伙企业的出资。 TAG标签:企业 公告 公司经营 合伙 合伙联营 减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