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联营律师解答

合伙企业与公司有哪些区别

合伙企业与公司有哪些区别

合伙联营是一种联营组织,但不具备法人资格,它的民事主体仍然是参加联营的各成员。因而,对联合体的债务,由联营各方承担无限责任或连带责任。根据规定,企业之间或者企业、事业单位之间联营,共同经营、不具备法人条件的,由联营各方按照出资比例或者协议的约定,以各自所有的或者经营管理的财产承担民事责任。依照法律的规定或者协议的约定负连带责任的,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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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企业与注册公司有哪些区别

注册公司与合伙的区别,大致有以下几点:

1、公司具有法人资格,有永久延续性;而合伙不具有法人资格,随合伙人的丧亡而解散。

2、公司与其成员属不同法律主体,两者权利义务不同;合伙企业与和各合伙人唇齿相依,资产和义务互通。

3、作为法人,公司有独立的财产,能独立承担责任;合伙不具有独立的财产,合伙的财产由合伙人共同所有。无限合伙的合伙人互负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中的无限合伙人对合伙债务负无限责任。

4、公司的行动准则,是公司的章程大纲和章程细则,凡接受该大纲和细则的人,可通过持有股份而加入公司,成为公司的成员。但除董事、经理外,公司的成员并无经营权;各合伙人之间是通过合伙合约联接起来的,没有各合伙人的同意,第三人不能加入合伙。各合伙人(除有限合伙中的外)都能代表合伙和其它合伙人经营业务。

5、公司成员的变动,一般不会影响公司的存续;但无限合伙的成员或有限合伙中的无限合伙人的存亡、变动会导致合伙的解体。

6、公司的股东,并无保守商业秘密和负竞业禁止的义务,也无绝对信义责任;而合伙人之间则应相互忠诚不欺。

公司法》第八条、第九条、第五十七条、第六十四条、第七十六条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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