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联营律师解答

合伙开公司一个人

合伙开公司一个人

合伙联营是一种联营组织,但不具备法人资格,它的民事主体仍然是参加联营的各成员。因而,对联合体的债务,由联营各方承担无限责任或连带责任。根据规定,企业之间或者企业、事业单位之间联营,共同经营、不具备法人条件的,由联营各方按照出资比例或者协议的约定,以各自所有的或者经营管理的财产承担民事责任。依照法律的规定或者协议的约定负连带责任的,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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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人可以开几个公司

根据《公司法》五十八条的规定,一个自然人只能投资设立一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该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能投资设立新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因此,若单论注册设立公司的话,一个人只能注册一个一人有限公司,不能担当两个一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再想成立公司的话就只能是两个股东以上的合资的公司才可以。而如果是个人担任有限公司(合资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或者是投资有限公司成为该公司的股东的话,是没有限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