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初验三个基本条件 法录帮 工程质量纠纷律师解答 7.76K 大中小设置文字大小 工程初验具备的条件是:一、完成建设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二、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三、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试验报告。《建筑法》第六十一条,交付竣工验收的建筑工程,必须符合规定的建筑工程质量标准,有完整的工程技术经济资料和经签署的工程保修书,并具备国家规定的其他竣工条件。 建筑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TAG标签:工程 工程质量纠纷 建设工程纠纷 初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