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用地使用权如何注销登记 法录帮 工程质量纠纷律师解答 1.45W 大中小设置文字大小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土地管理部门在收回土地使用权的同时,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注销登记,注销土地证书。注销登记由出让人及时办理。建设用地使用权注销后,登记机构应当收回建设用地使用权证书。《土地登记规则》第五十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土地管理部门在收回土地使用权的同时,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注销登记,注销土地证书。 TAG标签:用地 使用权 工程质量纠纷 登记 建设工程纠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