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可以采取哪种形式对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予以管理 法录帮 工程质量纠纷律师解答 1.31W 大中小设置文字大小 对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进行管理目前主要有两种形式:一是业主委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管理;二是业主自行管理。物业管理条例规定,在业主、业主大会选聘物业服务企业之前,建设单位选聘物业管理企业的,应当签订书面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业主大会成立后,可以对建设单位选聘的物业公司予以更换。【法律依据】根据《民法典》第284条规定:业主可以自行管理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也可以委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管理。 TAG标签:设施 附属 业主 建设工程纠纷 予以 建筑物 工程质量纠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