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款纠纷律师解答

发包方拖欠工程款怎么办

发包方拖欠工程款怎么办
随着我国城市化的发展,建筑业也发展得格外快。但是在建筑业存在着一个普遍的现象,那就是发包方拖欠施工企业的工程款。面对发包方拖欠工程款,做好以下几点:
1、尽快起诉发包方。一旦遇到发包方无故迟延支付或者不支付工程价款的情形,在协商未果的情况下,承包商应该运用法律的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2、要注意证据的保存。竣工结算资料应完整,如果结算资料不完整,发包方很可能以此拖延支付工程价款。
3、充分运用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
4、如果承包人直接起诉发包人,判决胜诉后却发现发包人没有财产可供执行,但发包人对第三人有到期债权。这时,承包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对该到期债权予以强制执行,要求第三人直接向承包人履行债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废止)第七十三条
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废止)第二百八十六条
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发包人逾期不支付的,除按照建设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拍卖的以外,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
《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五条,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但是该权利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
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到期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相对人对债务人的抗辩,可以向债权人主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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