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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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房屋出租人出具的证明有哪些

需要房屋出租人出具的证明有:
1、出租房屋的房地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证;
2、出租人的身份证明;
3、共有房屋,须有共有人同意出租的书面证明或委托;
4、代理人受委托出租房屋,须有房屋所有人委托的书面证件;
5、房屋产权所有人已经死亡的,该房屋法定继承人须有办妥房产继承过户的证件。
《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
第十五条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房屋租赁合同;
(二)房屋租赁当事人身份证明;
(三)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其他合法权属证明;
(四)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
房屋租赁当事人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合法、有效,不得隐瞒真实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

需要房屋出租人出具的证明有哪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