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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买卖阴阳合同效力司法解释有哪些

房屋买卖阴阳合同效力司法解释有哪些

一、房屋买卖阴阳合同效力司法解释有哪些

房屋买卖阴阳合同效力司法解释是没有的,关于房屋买卖阴阳合同效力的规定主要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当中。《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关于房屋买卖阴阳合同效力是这样规定的,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二、什么是阴阳合同

为了降低交易成本、逃避税费,买卖双方往往会签订两份交易价格不同的合同。真实的交易价格比较高,但并不提交到税务和房管部门,而是把另一份交易价格比较低的合同备案网签,并按比较低的价格缴纳税费。

阴阳合同不仅使国家税收蒙受损失,而且动摇社会对诚信经营、履约和纳税的信心,扰乱市场经济秩序。实践中,鉴于买卖双方签订阴阳合同的行为严重违反了我国税收管理规定,有关部门查实后,如果属于一般偷税行为,行政机关有权给予罚款、拘留等行政处罚;如果偷税数额较大、次数较多,则可能构成犯罪。同时,买卖双方签订“阴阳合同”后,虽然也可能有一部分人侥幸蒙混过关,但由于这类合同大多都存在未经登记、很不规范、约定不明甚至只是口头约定等情况,履行过程中很容易出现矛盾。

三、阴阳合同违法但不代表买卖合同无效

签订阴阳合同为了逃税,这当然是违法的。以避税为目的签订的相关条款法律上是无效的,但是,并不能因此直接导致双方所签订的买卖合同无效。

因为双方的房屋买卖行为本身并不违法,双方达成的交易价格也不违法,违法的只是双方在买卖过程中达成的避税条款。在这个法律关系中,买卖合同是基础,避税条款只是履行买卖合同中的环节之一。避税条款违法无效,并不能直接导致整个买卖合同无效。

因此,如果双方因阴阳合同为由发生纠纷,没有特殊情况和约定的话,以此为由是无法认定合同整体无效,或因此解除合同的。

综上所述,房屋买卖阴阳合同效力司法解释是没有的,关于房屋买卖阴阳合同效力的规定主要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当中。《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关于房屋买卖阴阳合同效力是这样规定的,行为人合格,意思表示真实,不违法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