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

当前位置 /首页/房产纠纷/房屋买卖/列表

遗产不过户的隐患有哪些?

一、遗产不过户的隐患有哪些?

遗产不过户的隐患有哪些?

1、只有使用权,无房屋处分权根据我国《物权法》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当想要出售该房屋时,因房产证上没有继承人的名字,会导致无法过户。

2. 房屋被拆迁、征收的,影响补偿款项的取得《物权法》规定,因继承取得的物权,自继承开始时发生效力,这表示房屋继承无需登记即可取得房屋物权,若继承人为数人,则为共同共有。由于在拆迁征收时,补偿款项的核算和给付都是直接面向房屋的产权登记所有人的,没有进行变更登记的继承人们的权益保障会面临壁垒。

3.容易出现矛盾纠纷。时间久了,其他继承人会有回意见这就有关人性了,如果继承人之间没有矛盾,和和睦睦的,也就没有什么问题。但是长时间的相处下来,如果有几家因其他事情闹矛盾,进而想到遗产分配不公这个问题上,那很容易闹出官司。

二、房产继承的处理方式

房屋遗产分割不同于其他财产的分割,因为房屋是不动产,不能随意移动,或因继承人人数较多不易分割,或因房屋遗产本身的结构也难以分割等,如果强行分开、割断,可能损害房屋的效用,以致造成生产无法正常使用,或给生活带来不便。

因此,如果分割房屋遗产在客观上可行,且不损害房屋的效用,不影响生产、生活,可以分割处理。对于不宜分割的房屋,可以采取以下两种方法处理:

1、折价补偿方法。

一般是归居住使用者所有,由其按各继承人应继承的房屋遗产份额折价补偿。房屋作价标准可以由继承人自行协商确定,或根据房屋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私房评估标准,并参照当地的市场价格合理评定。

2、共有方法。

各继承人也可以商定遗产房屋为共同所有,可以是按份共有,也可以是共同所有。在房屋遗产分割中,应尽量采取折价补偿的方法,共有的方法并没有彻底解决纠纷,应视为对第一种方法的补充,如折价一方因经济能力负担不起折价款时,采取共有方法,也可减少矛盾。

涉及到遗产过户的具体情况,一般以房产的过户为主,对于相关事项的处理,应当严格按照遗嘱的相关条款,或者法定继承的具体情况来进行合法的认定,如果对相关情况的处理不清楚的,可以聘请专业的律师来对相关情况进行界定。

TAG标签:遗产 隐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