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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回迁房有大产权的吗

在我国回迁房有大产权的吗

其实回迁房是近几年来比较热门的一个引发社会广泛热议的话题,本身关于回迁房的产权性质也非常的好确认,因为不一定政府在拆迁过程当中给拆迁户分的回迁房就都是小产权性质,回迁房性质要结合拆迁之前的房子属性问题。接下来小编就给大家介绍一下,在我国回迁房有大产权的吗?

一、在我国回迁房有大产权的吗?

拆迁的是商品房,回迁房自然是应当商品房。拆迁的是集体土地上的私房,或者是经济适用房,回迁房的性质一般不是商品房。

回迁房最终确认的产权性质,具体有以下三种情形:

第一、若回迁房的性质为商品房及按经济适用住房管理的房屋,且合同并不存在法律规定的无效情形,则合同的效力应为有效。

第二、若回迁房的性质为经济适用房,合同的效力则按有关经济适用房的相关法律规定进行处理。

具体为:

1、相关政策、法规规定的限制上市交易期限内买卖已购经济适用住房,回迁房买卖合同无效。

2、出卖人转让的经济适用住房的原购房合同系2008年4月11日(含)之前签订,当事人又在转让该已购房屋的合同中约定在限制上市交易期限届满后再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或在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该房屋已具备上市交易条件的,可以认定合同有效;

第三、如果回迁房的房屋性质还未确定,因该房屋性质无法确定,故该类合同的效力尚无法确定,当事人可在房屋产权性质确定后另行向法院提起诉讼。

二、回迁房买卖注意什么事项?

1、业主已经持有房产证,需要注意的事项。

业主已经取得该商品小区的《房产证》。这些回迁房是完全可以做二手买卖或租赁交易的,因为在二手交易的过程中,《房产证》是房管局认可,并受其监督的。因此有《房产证》的回迁房都是可以正常在交易所过户转名,这对购买者来说是十分有保障的,不必有其他的担心。

2、业主只持有回迁协议,需要注意的事项。

业主手中只有发展商的回迁协议的,这就需要购房者多一个心眼才行。这些房子的业主手中只有发展商的回迁协议的,在做二手交易时是不能在房地产交易所做公证过户和改名的。因为该回迁协议只是业主与发展商之间的私人商业协议,此协议并没有得到房管局的认可。因此双方进行交易时,只能是在公证处做公证交易,待《房产证》出来后才能做真正的过户交易。

部分的回迁房存在尚未有《房产证》的问题,或者当取得真正的《房产证》时,可能在面积上与当初的协议面积有差异而导致要补钱,这种种的因素,都导致在同一楼盘中的回迁房要比商品房便宜。因此,当你需要购买回迁房的时候,一定要注意该套房屋的产权问题以及相关细节。

可见在我国,回迁房也有属于大产权的。比如说业主被拆迁的房子,本身就属于可以正常销售的大型商品房,如果政府拆迁了业主的商品房,却给补发的是不能销售的小产权性质的回迁房,这对于业主来说肯定是非常不公平的。除了本身拆迁的房子就是商品房,其他大多数性质的回迁房都属于小产权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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