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纠纷

当前位置 /首页/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列表

二手房不过户的风险

1、不能得到房屋的所有权,只有使用权。如果房屋产权所有人由于民事诉讼刑事惩罚等,使房子被查封、抵押,卖方权利就不能全面行使。房子一旦被没收、拍卖,购房者只能向卖房者要求返还本息。
2、不能对抗房屋共有人。房屋共有人通常指房主的妻子或丈夫,购房者在买房时要房主与共有人都同意才行。房屋共有人如果不同意,又没有办理产权过户的话,不能对抗共有人。
3、联建房、小产权房拿不到产权证。购房者在购买这类房屋后,是无法取得合法房产证的,如不符合城市规划,政府可以对这类房屋进行无偿拆除,所有损失只能购房者自己承担。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七条
下列房地产,不得转让:
(一)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不符合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的条件的;
(二)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
(三)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
(四)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
(五)权属有争议的;
(六)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

二手房不过户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