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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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产过户需要哪些手续?

二手房产过户需要哪些手续?
律师解析:办理二手房房产过户需要的手续:1、买卖双方携带相关材料前去房产局办理过产:2、备案网签,办理核税缴税手续;3、出具税务收据,递交收据和双方过户所需证件;4、填写申请书,领取受理通知单:5去交易中心领取房产证,确认信息,过户完毕。买卖双方建立信息沟通渠道,买方了解房屋整体现状及产权状况,要求卖方提供合法的证件,包括房屋所有权证书、身份证件及其它证件。法律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条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根据不动产登记簿,填写并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
除办理抵押权登记、地役权登记和预告登记、异议登记,向申请人核发不动产登记证明外,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依法向权利人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
不动产权属证书和不动产登记证明,应当加盖不动产登记机构登记专用章。
不动产权属证书和不动产登记证明样式,由国土资源部统一规定。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一条申请共有不动产登记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向全体共有人合并发放一本不动产权属证书;共有人申请分别持证的,可以为共有人分别发放不动产权属证书。
共有不动产权属证书应当注明共有情况,并列明全体共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