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律师解答

承租人可否向侵害房屋的第三人主张权利

可以的

承租人可否向侵害房屋的第三人主张权利

根据合同法及物权法的相关规定,承租人是房屋的合法占有人,占有是一种准物权,是受物权法的保护的一种事实状态。

《物权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废止)第二百四十五条规定:“占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被侵占的,占有人有权请求返还原物;对妨害占有的行为,占有人有权请求排除妨害或者消除危险;因侵占或者妨害造成损害的,占有人有权请求损害赔偿。”由这一条可以明确看到,当第三人对房屋的侵害妨害了承租人的占有时,承租人可直接向侵权人主张权利。

民法典》第七百零三条 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第七百零四条 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