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律师解答

房屋买卖协议怎么写

房屋转让协议也就是转让合同,我国《民法典》对合同需要约定的内容做出了规定。
《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因此,房屋转让协议中,需要约定的内容包括:
1、当事人双方的基本信息,姓名、身份证等;
2、转让房屋的基本情况,比如实际面积等;
3、转让价格;
4、付款方式,采用现金支付或是银行转账,全款或是分期等;
5、约定交付房屋的期限;
6、双方违约的赔偿等。
需要注意的是,房屋属于不动产,我国法律规定,不动产转让,实行登记生效制度,也就是说,签订了转让协议之后,需要尽快办理转让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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