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纠纷律师解答

大产权房与小产权房的区别有哪些

大产权房有就是有房产证的房屋,可贷款,交易受保护,是属于个人财产,也就是房屋所有权人具有《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权证》,可以合法的进行二手房交易,并且大产权房具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四项完整的权利。
小产权房是指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未缴纳土地出让金等费用,其产权证不是由国家房管部门颁发,而是由乡政府或村政府颁发,亦称“乡产权房”。
“小产权房”不是法律概念,是人们在社会实践中形成的一种约定俗成的称谓。该类房没有国家发放的土地使用证和预售许可证,购房合同在国土房管局不会给予备案。
【法律依据】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八条,下列房地产,不得转让:
(一)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不符合本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条件的;
(二)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
(三)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
(四)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
(五)权属有争议的;
(六)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

大产权房与小产权房的区别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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