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纠纷律师解答

房产证上加老婆的名字需要哪些手续?

一、房产证上加老婆的名字需要哪些手续?

房产证上加老婆的名字需要哪些手续?

房产证上想要加老婆的名字时,应携带结婚证、身份证、房产证到当地的房产交易大厅,缴纳相关的费用20天左右审判下发。办理时还应按照办理程序,递交相应的证明资料,办理结束后确保这类房产的合法权益进行办理。

房产证上加配偶名字,主要流程如下:

第一、带好三证(即结婚证、身份证、房产证)正本以及复印件。

第二、去房屋所在地区的房地产交易中心,先在预检窗口告知是来办理房产证增加配偶姓名事宜的,窗口工作人员会审核提交的材料,如果材料齐全就给一个号码,然后凭号码去相关窗口办理。

第三、办理房产证上面加名字所需费用:110元手续费,明细如下:80元工本费、25元地籍图费、5元贴花费,如顺利20天后可拿到新的房产证。

在房产证上加上妻子的名字需要以下手续:

需要由夫妻双方申请,提交以下材料:

1、房产交易产权登记申请表;

2、结婚证明复印件(校验原件);

3、夫妻双方身份证复印件(校验原件);

4、原房屋所有权证原件(收回);

5、申请报告;

6、夫妻双方房产约定书(一方婚前取得房产约定为双方共有的或夫妻婚后取得房产约定为其中一方所有的须提交该件,如双方或一方不能亲自到场办理的,须提交委托书及经公证的约定书)。

二、房屋买卖的一般程序是什么?

(1)买卖双方进行房产交易后一个月内持房屋买卖合同和其他证件到房地产交易所办理买卖过户登记。去办理登记需要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商品房销售合同》等证件和资料。

(2)买卖双方接到交易所办理过户手续的通知后,应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图章等,在交纳了手续费、契税、印花税后就可以办理过户手续。

交易所会给买方发放房产卖契,原则上房产证需买卖双方共同办理。买卖双方或一方因故不能办理买卖过户手续和产权登记的,可出具委托书委托代理人代为办理。

(3)办理完买卖过户手续后,买方应持房地产交易所发给的房产卖契,在三个月内到房屋所在地的市或区(县)的房屋土地管理局登记申请。

办理申请需要的证件和资料有:卖方所有的整栋楼的房屋所有权证、《商品房购销合同》、商品房销售发票存根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表》、《墙界表》、《面积计算表》。

(4)经房地产管理部门审查验证后,买方可领取房地产权证。

这类房产一旦加上老婆的名字后,这类房产的归属权就属于当事人员双方。如双方离婚时,应按照夫妻共同财产进行计算。合理的分割这类财产,对自身的财产进行保护。当事人员在办理时,应慎重的考虑这类名字的增加。

房屋在买卖的时候,如不办理房产证只做公证的,这类房产的持有人对房屋的归属权益不安全,我国的房屋归属只认相关的房产证明。当事人应积极的办理相关的产权移交,取得相应的房产证明才能够证明自身的合法权益。

需要注意是的,在我国的夫妻双方当事人进入到合法的婚姻关系之后,如果是夫妻一方想在自己的婚前个人拥有的房屋上增加另一方的名字的,此时是被允许的,但是此时也是需要按照法定的房产证加名的程序来办理的,并且也是需要提交合法的材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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