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纠纷律师解答

拿不到房产证起诉流程是怎样的?

一、拿不到房产证起诉流程是怎样的?

拿不到房产证起诉流程是怎样的?

1.制作起诉状及证据清单

在起诉前,需要制作好起诉状及证据清单,需要注意的是一般情况下有几个被告(包括第三人)就需要几份起诉状副本。有的法院还要求证据清单及所有证据复印件也同时提交多份,即证据清单所列证据的复印件份数需要同起诉状的分数一样。

2.向法院递交起诉状及证据清单

法院设置立案庭,多数法院会写明立案审查窗口,法院会对你的起诉状及材料进行审查,决定是否立案

3.缴费

法院审查后,准予立案的,会出具准予立案通知书并制作缴费单,当事人拿到缴费单后,可前往指定银行缴费(有的法院可直接在法院缴费窗口缴费)。缴费后,到法院换取正式票据。

4.等待开庭通知

缴费后就表示立案成功(一般来讲法院出具立案通知书后即表示立案成功,但当事人如果在规定时间内不缴费,即按撤诉处理),立案庭法官会根据案件性质,对案件进行分类,然后移交到审判庭,审判庭内勤人员会将案件分配到具体承办法院手中,承办法院安排开庭审判。

二、房产纠纷的诉讼时效是多长?

1、房产纠纷一般诉讼时效:2年

一般时效通常适用《民法通则》第135条规定的诉讼时效为两年,从权利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超过两年,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2、房产纠纷特别诉讼时效:1年

特别时效适用《民法通则》第136条第三项的规定“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情况,诉讼时效为一年,超过一年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3、房产纠纷最长诉讼时效:20年

最长时效适用《民法通则》第137条的规定“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换言之,即权利人不知道或者不应该知道自己的权利被侵害,请求人民法院保护也应在二十年时效之内提出,超过二十年,人民法院不予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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