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纠纷律师解答

房地产他项权证的税费标准

房地产他项权证的税费标准主要包括两个部分:
(1)证书登记费:住房的权利人按每套房屋80元交纳;非住房的双方当事人各按抵押金额的0.5‰交纳。
(2)工本费:核发一本房地产权属证书的,免收证书工本费;向一个以上权利人核发房地产所(共)有权证书时,每增加一本证书,按每本10元交纳证书工本费,地税收取的印花税5元/证。

房地产他项权证的税费标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税暂行条例

第六条 房地产税依下列标准及税率,分别计征:

一,房产税依标准房价按年计征,税率为百分之一。

二,地产税依标准地价按年计征,税率为百分之一点五。

三,标准房价与标准地价不易划分之城市,得暂依标准房地价合并按年计征,税率为百分之一点五。

四,标准房地价不易求得之城市,得暂依标准房地租价按年计征,税率为百分之十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