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纠纷律师解答

房屋居住权是否要做登记

房屋居住权要做登记。
在《民法典》中有规定,设立居住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
居住权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住宅的位置;
(三)居住的条件和要求;
(四)居住权期限;
(五)解决争议的方法。
居住权无偿设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八条

房屋居住权是否要做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