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居住权是否要做登记 法录帮 房产纠纷律师解答 2.92W 大中小设置文字大小 房屋居住权要做登记。在《民法典》中有规定,设立居住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居住权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二)住宅的位置;(三)居住的条件和要求;(四)居住权期限;(五)解决争议的方法。居住权无偿设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八条 TAG标签:房屋 登记 居住权 房产纠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