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纠纷律师解答

房产咋申请保全

房产咋申请保全
律师解析:申请房屋保全的,申请人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供以下材料
1、请求事项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2、请求保全数额或者争议标的;
3、申请保全人与被保全人的身份、送达地址、联系方式;
4、明确的被保全财产信息或者具体的被保全财产线索;
5、为房屋保全提供担保的财产信息或资信证明,或者不需要提供担保的理由;
人民法院对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就会为申请人办理房屋保全。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财产保全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一条
当事人、利害关系人申请财产保全,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申请书,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
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申请保全人与被保全人的身份、送达地址、联系方式
(二)请求事项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三)请求保全数额或者争议标的;
(四)明确的被保全财产信息或者具体的被保全财产线索;
(五)为财产保全提供担保的财产信息或资信证明,或者不需要提供担保的理由;
(六)其他需要载明的事项。
法律文书生效后,进入执行程序前,债权人申请财产保全的,应当写明生效法律文书的制作机关、文号和主要内容,并附生效法律文书副本。
TAG标签:房产纠纷 保全 房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