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纠纷律师解答

房屋买卖合同应怎么写?

房屋买卖合同应怎么写?

一、房屋买卖合同应怎么写?

首先需要写明买卖双方的身份信息,其次需要写明房屋的相关信息,包含了具体的地址以及价格面积等等,最后还需要写明付款的方式,以及其他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以及义务。

房屋买卖合同作为一种特殊的买卖合同,它是指出卖人将房屋交付并转移所有权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房屋买卖合同的法律特征既有买卖合同的一般特征,也有其自身固有的特征。这主要表现为:

1、出卖人将所出卖的房屋所有权转移给买受人,买受人支付相应的价款。

2、房屋买卖合同是诺成、双务、有偿合同。

3、房屋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不动产,其所有权转移必须办理登记手续。

4、房屋买卖合同属于法律规定的要式法律行为。

房屋买卖合同是一方转移房屋所有权于另一方,另一方支付价款的合同。转移所有权的一方为出卖人或卖方,支付价款而取得所有权的一方为买受人或者买方。

二、买卖合同属于什么合同?

1、买卖合同是有偿合同

买卖合同的实质是以等价有偿方式转让标的物的所有权,即出卖人移转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方,买方向出卖人支付价款。

2、买卖合同是双务合同

在买卖合同中,买方和卖方都享有一定的权利,承担一定的义务。而且,其权利和义务存在对应关系,即买方的权利就是卖方的义务,买方的义务就是卖方的权利。

3、买卖合同是诺成合同

买卖合同自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就可以成立,不以一方交付标的物为合同的成立要件,当事人交付标的物属于履行合同。

4、买卖合同一般是不要式合同

通常情况下,买卖合同的成立、有效并不需要具备一定的形式,但法律另有规定者除外。

房屋买卖合同的内容要由买卖双方自行决定,买卖合同属于有偿合同,签订合同后,由卖方交付标的物,由买方支付价款。买卖合同还是诺成合同和非要式合同,订立合同的当事人达成一致意见,在合同的文本上签字,该买卖合同成立,对买卖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合同的内容受法律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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