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使用权年限 法录帮 房产纠纷律师解答 2.2W 大中小设置文字大小 土地使用权年限根据《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二条的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 (一)居住用地七十年; (二)工业用地五十年; (三)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五十年; (四)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四十年; (五)综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 TAG标签:房产纠纷 年限 使用权 土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