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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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税的纳税义务人包括什么?

一、房产税的纳税义务人包括什么?

房产税的纳税义务人包括什么?

1、产权属于国家所有,由经营权和行政单位的税收;产权是集体和个人,由集体单位和个人缴纳税款。

2、产权已经出租的,由承租人缴纳税金

3、产权所有人,承租人不在房屋所在地的,由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进行纳税。

4、产权未确定及租赁纠纷未解决的,也可由代管人或使用人进行纳税。

5、无租赁使用其他房产的问题。纳税单位和个人无需使用房产管理部门、免税的单位和纳税单位的房产,应该由使用人代为纳税。

二、征收标准

房产税征收标准从价或从租两种情况:

(1)从价计征的,其计税依据为房产原值一次减去10%-30%后的余值;

(2)从租计征的(即房产出租的),以房产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从价计征10%-30%的具体减除幅度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如浙江省规定具体减除幅度为30%。

房产税税率采用比例税率。按照房产余值计征的,年税率为1.2%;按房产租金收入计征的,年税率为12%。

房产税应纳税额的计算分为以下两种情况,其计算公式为:

(1)以房产原值为计税依据的

应纳税额=房产原值×(1-10%或30%)×税率(1.2%)

(2)以房产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的

应纳税额=房产租金收入×税率(12%)

三、征收对象

房产税的征税对象是房产。所谓房产,是指有屋面和围护结构,能够遮风避雨,可供人们在其中生产、学习、工作、娱乐、居住或储藏物资的场所。但独立于房屋的建筑物如围墙、暖房、水塔、烟囱、室外游泳池等不属于房产。但室内游泳池属于房产。

由于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的商品房在出售前,对房地产开发企业而言是一种产品,因此,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建造的商品房,在售出前,不征收房产税;但对售出前房地产开发企业已使用或出租、出借的商品房应按规定征收房产税。

负有缴纳房产税义务的单位与个人。房产税由产权所有人缴纳。产权属于全民所有的,由经营管理单位缴纳。产权出典的,由承典人缴纳。产权所有人、承典人不在房产所在地的,或者产权未确定及租典纠纷未解决的,由房产代管人或使用人缴纳。因此,上述产权所有人,经营管理单位、承典人、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统称房产税的纳税人。

购买房屋相比现在选择租房子住的人也不在少数,无论是租房还是购房都需要缴纳房产税的,在法律规定中也是写明了征收范围限于城镇的经营性房屋,那么纳税义务人在缴纳房产税之前也是需要去当地的相关机构提交缴税申请,同时也是需要在申请通过后在规定的时间里去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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