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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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大民事诉讼法简述民事判决的种类有哪些

电大民事诉讼法简述民事判决的种类有哪些

诉讼和仲裁都是解决纠纷两个法律途径,为了保证诉讼仲裁的顺利开展,国家有一系列的诉讼仲裁法规,保障了诉讼仲裁的运行,其中也规范了司法工作人员的行为,维护司法的威严和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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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法学简述民事判决种类有哪些

民事判决按不同的标准、不同的角度,可以作不同的分类:

1.民事判决就其所解决的诉的性质不同,可以分为给付判决、确认判决和变更判决。给付判决是确定当事人之间实体权利、义务关系,责令负有义务的当事人履行一定义务的判决。给付判决的特点是它使当事人一方产生实体义务,如果负有义务的当事人不履行义务,享有权利的一方当事人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确认判决是确认当事人之间的某种法律关系存在或者不存在的判决。例如,确定当事人之间存在或不存在收养关系的判决;变更判决是变更当事人之间原有法律关系的判决,如准予离婚的判决。

2.民事判决就其解决案件的全部或一部争议,可分为全部判决和一部判决。全部判决是在案件全部审理结束后,针对当事人之间所有的争议依法作出的判决。一部判决又称部分判决,是指对案件一部分争议作出的判决。有的民事案件的部分事实和权利义务关系具有相对独立性,当这部分事实确已查清时,可以先行作出判决。部分判决先行解决一部分争议,有助于加速整个诉讼的过程。

3.民事判决根据双方当事人是否出庭,分为对席判决和缺席判决。在双方当事人或者他们的代理人参加法庭审理后作出的判决,叫对席判决。缺席判决是一方当事人拒不到庭参加法庭审理的情况下作出的判决。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如果原告成为反诉之诉的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也可以缺席判决。

4.民事判决根据其案件的审理程序,可分为一审判决、二审判决和再审判决。地方各级法院适用对第一审程序对民事案件审理终结后,根据事实和法律所作出的处理决定,是一审判决。中级以上法院适用二审程序审理上诉案件所作的判决是二审判决。我国实行二审终审原则,故二审判决也叫终审判决。再审判决是案件原审法院或其上级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对案件重新审理后所作的判决。

5.民事判决就其解决案件的结果,分为肯定判决和否定判决。肯定判决是准许原告诉讼请求的判决,也就是原告获得胜诉的判决。否定判决是驳回原告诉讼请求,也就是原告败诉的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