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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嫌电信诈骗的覃某武被取保候审成功

案情简介:

涉嫌电信诈骗的覃某武被取保候审成功

2019年7月,涉嫌在云南、广西等跨省电信诈骗的秦某武被西双版纳州景洪市公安局刑事拘留。秦某武的家属找到黄云龙律师,为其进行辩护。

辩护意见:秦某武家属委托黄云龙律师作为本案秦某武的辩护律师。黄云龙律师运用专业的法学功底和积极主动的态度,从公安机关第一次对秦某武询问时就主动配合交换意见。在检察院办理审查逮捕诉阶段,积极地以辩护人的名义和检察院、秦某武多次沟通。经黄云龙律师了解案情,发现秦某武在整个电信诈骗活动中,仅仅实施了拉人入群的行为,其余行为没有相应的证据证实。同时查明其参与的程度不深;作用虽大,但通过辩护未予认定。因此黄云龙律师向检察院提出了取保候审的申请,并交换了法律意见。

辩护效果:一审检察机关采纳了黄云龙律师的辩护意见,对秦某武决定不予批捕,并由景洪市公安局于2019年8月2日通知黄云龙律师为秦某武办理取保候审成功。

本案评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案属于典型的取保候审成功的案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案属于典型的取保候审成功的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