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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婚姻财产律师:假离婚中的财产分割会被法院认定为无效吗?

我们都知道,法律上没有假离婚之说,只要去民政局提交双方签名的离婚协议书,办理离婚登记,领取了离婚证,在法律意义上双方婚姻关系已经结束,离婚协议也就生效了。生效的离婚协议很难推翻,那么为什么有些“假离婚”案件中,离婚协议中对于财产分割部分还会被法院认定为无效呢?

杭州婚姻财产律师:假离婚中的财产分割会被法院认定为无效吗?

杭州婚姻律师李律师解答:

离婚协议为复合型协议,有涉及身份部分,也有涉及财产部分。身份部分包括解除婚姻关系及子女抚养。财产部分主要涉及财产分割及债权债务承担。

离婚协议身份关系与财产关系是一个整体,领取离婚证后就已经生效,但有些情况离婚协议身份关系与财产关系效力可以区分对待,原因如下:

1、财产协议的内容可以独立于身份关系解除而独立发生效力。比如,夫妻婚内达成的财产分割协议也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法院也会认可。

2、离婚协议中财产部分的内容为附条件协议,该协议中财产部分的内容是以协议离婚作为生效条件的。不同于身份关系的是,财产关系的认定还要看双方是否存在真实意思表示等影响合同生效与否的因素。

3、离婚协议中财产分割的意思表示瑕疵不影响离婚这一身份关系的效力。

根据《民法典》及相关解释的规定,夫妻协议离婚后,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法院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法院应当受理。如果法院在审查过程中发现当事人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变更或者撤销协议。但撤销协议不影响婚姻关系的解除,不会因为财产分割部分撤销了就恢复双方的婚姻关系。在这个层面上,身份关系和财产关系是两个独立的存在。

需要注意的是,并不是所有的“假离婚”所登记的离婚协议都可以撤销,需要有证据证明当时签这份离婚协议离婚不是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

“假离婚”需谨慎,遇到相关问题建议咨询专业的婚姻家事律师帮您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