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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装避坑指南之未写进合同内的口头承诺有效吗

由于装饰装修是不动产的附加物,其变动成本较高,使用周期较长,因此除从事相关工作的人外,大部分人一生都经历不了多少次家庭装修,当自己要装修的时候,往往会无所适从。而家庭装修作为房屋必备的一部分,时时影响着居住者的感受,从一定程度上说,房子装的好比买的好更重要。今天我们就来聊聊装饰装修合同中的那些“坑”。

家装避坑指南之未写进合同内的口头承诺有效吗

在众多的“坑”中,首先要应对的就是如何选择一个称职的施工单位,好在我们可以从众多的平台上查询一下相关企业的评价,甚至可以通过裁判文书网,直接检索某企业的涉诉情况,看其是否有较多的装饰装修合同纠纷,当然有纠纷不代表企业有问题,还应具体查看案件信息,以便对该企业有进一步的认识。

那么没有涉诉案件就代表这个企业没问题吗?也未必,因为在实践中处理纠纷的方式除了有法院起诉外,合同还可以约定当发生纠纷时可由某仲裁委仲裁,而仲裁案件的情况是不对外公布的,所以有部分企业为了避免过多暴露自己的不利信息,在签订合同时,会将处理纠纷的方式约定为由某仲裁委管辖。

选好了施工单位,接下来就是签订装饰装修合同了,此时一定注意,无论销售人员如何的“亲切”、“贴心”,优惠力度多么的“可观”、“诱人”,享受优惠的机会多么的“难得”、优惠的期限多么的“紧迫”,记得在签字前,仔细阅读合同条款,确保工作人员的口头承诺都实实在在的体现在了合同里。由于《装饰装修合同》都是由施工方提供的,而不同时期优惠力度又不一样,因此该合同多为通用版本,双方口头约定的内容大多不会在通用版本中体现,作为消费者应要求施工方在合同中添加新的条款,手写内容的最好加盖公司印章。

口头承诺的内容可能是“赠送全套家电”、也可能是使用“某大牌装修材料”、亦或是“使用何种施工工艺”,作为消费者往往出于对接待设计师的信任,疏于阅读合同内容,机械的按照设计师要求在合同上签了字,只有与施工方发生纠纷后,才想起来翻找装饰装修合同,而此时再到法院起诉,主张施工方在签订合同时存在欺诈等导致合同效力有问题情况时,根本无法提供相关证据导致败诉。

在众多装饰装修合同纠纷里,口头承诺了,而合同中未实际约定,是最常见、最典型的一类纠纷。原则上讲,双方协商一致的口头约定也是合同的一部分,但这部分内容往往由于无法提供证据证明,导致法院无法认定。所以签订装饰装修合同前,一定仔细阅读合同条款,与其听设计师介绍企业品牌,不如让其逐条解释合同内容,以免自己以为得了“便宜”,实则是掉进了不良企业精心设计的陷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