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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宾男子酒驾冲卡撞飞交警称撞死赔命

9302135分许,陶某饮酒后驾驶二轮摩托车遇到宜宾两海交管大队石海中队正在开展酒驾醉驾夜查整治行动,陶某突然加速调头试图冲卡,过程中将一名执勤交警撞飞2米远,导致警员右腿胫骨受伤。

宜宾男子酒驾冲卡撞飞交警称撞死赔命

陶某在被拦截后,仍然拒不听从现场民警指挥,态度恶劣,辱骂威胁执勤人员,直言“就算把你撞死了,大不了我赔一条命!”让大家气愤的,不仅是陶某猖狂的态度,更是对他人生命和法律的漠视!执勤民警将其暂时控制后带回派出所处理。

最终,民警依法对陶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妨碍执行职务的违法行为处以行政拘留10日、驾驶证12分、罚款1900元、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的处罚

对于该处罚结果,很多人表示费解,不乏一些法学专业人士,有人问:“为什么不是危险驾驶罪?”虽然新闻没有报出,但根据处罚结果看,陶某应该是构成酒驾,但不构成醉驾,故不构成危险驾驶罪。

有人问:“重装关卡,将执勤交警撞飞两米远,这难道不是妥妥的袭警罪?”袭警罪是刑法修正案增设的新罪名,目的是保护正在执勤的警察的人身安全。《刑法》第277条规定:“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从重处罚。”可见,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不再以妨害公务罪处罚,而是有了单独的罪名。有人会问,近年来,医闹事件频发,为什么没有袭医生罪?或者,为什么没有袭教师罪?应该是因为袭警事件频发,警察在执行职务时面临的人身威胁较高,而增设了该罪名。

陶某的行为,为什么不构成袭警罪呢?我们进一步观望本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