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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悔创业了,加盟费怎么退?

近年来,各大品牌纷纷开始走加盟路线,号称只要支付一定的加盟费就可以让你马上做老板,品牌方会提供技术支持、品牌支持等全方位服务。这样的宣传让很多人心动,因为很多人心中都有一个创业梦,但是又苦于没技术、没背景、资金不够等等,加盟模式让他们看到了希望,痛快地支付了数十万甚至几十万的加盟费,本想大展宏图,结果交钱之后才发现理想和现实相差甚远。常见的问题包括:品牌方的很多承诺根本无法兑现、指定物料采购但是价格远高于市场价、支付了高昂的加盟费实际上只得到了一堆没用的设备、加盟的品牌被起诉侵权、所加盟的品牌表面生意红火实则无人问津等,继续下去意味着不断亏损,于是开始后悔创业,想要拿回加盟费。那么加盟费能退吗,怎么退,别着急,接下来我们律师团队将会为大家详细分析。先带大家一起看一个案例:

后悔创业了,加盟费怎么退?

案情简介

2019年5月9日,阮某与某典餐饮公司签订《合作协议》,约定阮某向某典餐饮公司支付合作费69800元,某典餐饮公司授权阮某在佛山市顺德区开设该品牌店,并向阮某提供品牌使用、经营技术培训、管理培训、营销策划支持、开业前铺面评估,店面设计方案等服务。合同签订后,阮某向某典餐饮公司支付了合同约定的款项69800元,双方依约进行店铺选址商议。选址过程中,双方产生争议,阮某遂向白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返还加盟费69800元和相应的资金占用费。

法院判决

一审判决:原告阮某与被告某典餐饮公司签订《合作协议》予以解除,被告某典餐饮公司返还原告阮某加盟费59800元。

二审判决:被告某典餐饮公司不服,提出上诉。广州知识产权法院作出二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律师说法

通过涉案合同约定内容可以看出,双方合作方式为原告向被告支付一定的费用,从而获得被告在限定区域内对品牌的使用权及由被告提供的经营技术培训、管理培训、营销策划支持、开业前铺面评估服务,店面设计方案等服务支持,双方约定的合作方式符合商业特许经营合同的特征,故涉案合同属于特许经营合同。合同履行过程中,因原定经营地址的出租人不同意其在该地址经营涉案品牌,不符合原告预期,引发本案争议。

虽涉案合同无约定被特许人原告单方解除合同的合理期限,但法院考虑到原告明确表示不愿履行合同的时间距签订涉案合同的时间较短,且被告未向原告交付任何设备、原告尚未接受被告的技术培训、未实际使用品牌经营,即原告未使用被告的经营资源的事实,原告主张解除《合作协议》属合理期限内,应当予以支持。但是并不必然意味着加盟费能全退,应当扣除被特许人已利用的经营资源、服务相对应的现金价值后予以返还。最终,法院酌定该费用为1万元。

相关法律规定

《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


第三条  本条例所称商业特许经营(以下简称特许经营),是指拥有注册商标、企业标志、专利、专有技术等经营资源的企业(以下称特许人),以合同形式将其拥有的经营资源许可其他经营者(以下称被特许人)使用,被特许人按照合同约定在统一的经营模式下开展经营,并向特许人支付特许经营费用的经营活动。企业以外的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得作为特许人从事特许经营活动。第十二条  特许人和被特许人应当在特许经营合同中约定,被特许人在特许经营合同订立后一定期限内,可以单方解除合同。第十四条  特许人应当向被特许人提供特许经营操作手册,并按照约定的内容和方式为被特许人持续提供经营指导、技术支持、业务培训等服务。

经验总结

上述案例中,双方的纠纷因加盟选址引发,案例中的品牌方还算正规,前期履行了一定的义务。实际上,加盟行业良莠不齐,火热的背后是一片狼藉,一不小心,便会落入快招加盟的套路里面去了,如承诺不兑现,物料价格贵这些都是常见的套路。提醒广大投资者,一定要擦亮眼睛,不要盲目投资。建议在投资之前提前调查该公司的背景、宣称的品牌的情况和公司的经营资源、商标是否通过工商局的审核等。必要的时候,还需要到公司实地考察并到其他加盟的门店进行考察,看看营业状况。最后还要认真审查品牌公司与你要签订的合同,重点关注品牌方的义务,加盟商的权利义务,退加盟的条款等。如果大家加盟过程中遇到问题,不要惊慌,要及时寻求法律援助,及时通过正规合法的途径追回损失资金。我们律师团队成功办理了大量的该类型纠纷,欢迎大家咨询我们,我们将为您提供专属法律服务。后续我们会持续推出加盟退费专题的文章,针对不同的加盟情况、产生争议的原因、合同履行的不同阶段,详细为大家解析加盟退费的相关事宜,敬请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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