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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后二胎母亲未离婚与00后男友同居生子,法院:重婚罪!

近日上海市发生一震惊三观的新闻,柯某是90后女子,其与丈夫育有两子女,因感情不和、频繁吵架等原因分居,此时柯某有一个重大误解,她认为分居就代表离婚,重婚罪了解一下!随后柯某与00后男子萧某一见钟情,同居并育有一子,丈夫得知后报警,经审查,柯某在有配偶的情况下与他人形成事实婚姻,其行为已构成重婚罪,法院判处其有期徒刑8个月,缓刑1年。

90后二胎母亲未离婚与00后男友同居生子,法院:重婚罪!

重婚罪,是指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重婚罪侵犯的法益是一夫一妻的婚姻制度。

看到这里,有人会产生一个疑问,如果不去民政局登记,就是同居呢?也构成重婚罪吗?

根据司法实践,凡没有配偶的男女未进行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关系共同生活的婚姻为事实婚姻。本案中,柯某和萧某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构成事实婚姻,所以柯某构成重婚罪。至于萧某,如不知情,不构成重婚罪,只是被“欺骗了感情”。结合现有消息看,萧某未被判处重婚罪,应该对于柯某已婚的事实是不知情的。

如果不以夫妻名义同居,仅有出轨的行为,不会也犯罪吧?不构成同居的出轨行为仅受道德层面的谴责,不触犯刑法。离婚时如以出轨为理由主张精神损害赔偿,也需达到同居的程度。尽管未达到同居的出轨行为不受法律的制裁,但我们依旧谴责任何形式的出轨,毕竟,法律只是最低限度的道德!连精神出轨也是不忠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