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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专业刑事律师史晓东: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如何无罪辩护?

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是指违反国家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或者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行为。  

杭州专业刑事律师史晓东: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如何无罪辩护?

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是比较严重的罪名,最高刑可判处死刑。因此,当律师在给此罪名做辩护时,辩护策略的选择就显得尤其重要,当要给涉嫌此罪名的被告人做无罪辩护时,通常应该从以下几个角度着手:

1、主观上没有添加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故意

现实生活中,可能有些食品加工人在加工食品过程中会使用一些添加剂,但是每个人的知识储备不同,而且有些添加剂的名字具有一定的迷惑性,导致食品加工人无法认知到自己添加的添加剂是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这个时候律师从主观上做无罪辩护;

2、行为人是帮助他人销售食品,不知其所销售的食品具有毒性,行为人不具备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的主观要件

食品销售者虽然客观上销售了有毒、有害的食品,但是如果他的这种销售行为是在自己不知情的情况下发生的,则不构成犯罪,可以做无罪辩护。

3、在食品中添加了不应添加的添加剂,但是该添加剂不属于有毒、有害物质的。

    实践中,有些被告人在食品生产加工过程中,故意使用一些不被允许使用的添加剂,以增加产量或者改善口感,但是并不是每一种不被使用的添加剂都属于有毒、有害物质,有些物质可能在科学严重中都还不确定是否会对人体有害,这种情况下律师可以选择做无罪辩护。

4、有毒、有害物质含量低、销售数量少、金额小、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构成犯罪。

5、当地的饮食习惯及食物的制作方法存在添加此类物质的情形

    我们国家地大物博,有56个民族,每个地区每个民族都有自己独特的饮食习惯,不可否则有些地区有些民族流传下来的饮食习惯中会在食品中添加一些有毒有害的物质,在这种背景下,如果当地的食品加工者按照当地习俗制作食品,虽然违反了法律规定,但是这个时候律师应从实践角度出发尽量做无罪辩护,以达到法律和社会的和谐统一。

    以上就是本律师整理的部分关于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做无罪辩护的方式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