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诉讼代理律师:先强奸后通奸如何定罪? 法录帮 法律论文 9.59K 大中小设置文字大小 对先强奸后通奸行为的处理。第一次性行为是违背妇女意志的,符合强奸罪的特征,但妇女未告发,以后又多次自愿与男方发生性关系,可不再追究强奸罪的刑事责任。 但是,如果在第一次强奸之后,男方利用女方不敢声张的弱点,采用威胁方法继续纠缠女方,使其忍辱从奸,应当认定为强奸罪。 本文由成都诉讼律师整理发布,如有法律问题欢迎来电咨询法律咨询电话:13348814938 TAG标签:强奸 代理律师 通奸 定罪 诉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