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妻子擅自终止妊娠,丈夫可以要求赔偿吗?

妻子擅自终止妊娠丈夫是否可以主张损害赔偿

妻子擅自终止妊娠,丈夫可以要求赔偿吗?

实践中因女方未经过男方的同意擅自终止妊娠男方向法院起诉离婚并主张损害赔偿此时法院如何处理

 

 

0.1~不能主张损害赔偿

虽然男女双方都有生育权,但是生育的行为和女性密切相关,生育与否的主要决定权也在于女方,在女方怀孕的情况下,女方有优先于男方的生育决定权,还基于以下考虑:生育行为需要具备一定的生理、健康条件并存在生育风险,生育任务主要由女方承担,女性承担了更多的生理风险及心理压力,甚至从更广维度观察,女性还要为生育行为付出包括但不限于入职、升迁、事业发展等方面的代价。

  生育权是法律明确规定的一项公民基本权利,夫妻双方各自享有生育权,只有夫妻双方协商一致,共同行使这一权利,生育权才能得以实现。如果妻子不愿意生育,丈夫不得以其享有生育权为由强迫妻子生育。妻子未经丈夫同意擅自中止妊娠,虽可能对夫妻感情造成伤害,甚至危及婚姻关系的稳定,但丈夫并不能以本人享有的生育权来对抗妻子享有的生育决定权,故妻子单方中止妊娠不构成对丈夫生育权的侵犯即无权要求妻子进行损害赔偿但另一方可以请求人民法院以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为由申请离婚

 

0.2~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二)与他人同居;(三)实施家庭暴力;(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二十三条夫以妻擅自中止妊娠侵犯其生育权为由请求损害赔偿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夫妻双方因是否生育发生纠纷,致使感情确已破裂,一方请求离婚的,人民法院经调解无效,应依照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三款第五项的规定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

第五十一条 妇女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生育子女的权利,也有不生育的自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