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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合同借款人死亡担保人保证责任有哪些

借款合同借款人死亡担保人保证责任有哪些
借款合同借款人死亡担保人保证责任有哪些
有一般保证责任或连带保证责任。

1、如果是担保物权人,以担保财产价值为限承担担保责任。

2、如果是一般保证担保人,经法院强制执行后,债务人仍然未能清偿债务的,担保人就要承担偿还债务的责任。

3、连带保证的担保人,债权人有权要求其直接偿还债务。

行动建议:

1、若有违约金的,必须是主债权所应付的违约金才在担保的范围内。

2、由主债而生的损害赔偿之债,也应当予以保证。

3、代理费用、公证费用、诉讼费用等原则上由债权生出的负担,也可以列于保证范围之内。